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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公告(第1次)(20190610)-竞彩体育

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582

根据《东北大学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情况,将以公开竞价招租方式对以下房产实施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房产坐落

分区及房间号

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

(元)

招租需求

出租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

1

学生第四宿舍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

117

626.02

657300.00

超市零售

5

2019825-2024824日)

公开竞价

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萌;

联系地址:东北大学后勤公寓103房间;

联系电话:024-83687610,13940066993

2

地下室(半地下)-106-114

221.22

73593.00

超市库房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具备连锁超市经营资格的正规企业,依法在国家政务审批服务局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合格。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招租需求经营范围:商品销售、配送;体验服务;现场制售食品。超市库房作为超市的配套使用,仅允许存放超市商品,不得他用。

3.未列入国家失信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学校特别关注名单,近三年无经营异常记录及受到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者。

4.具有线下实体超市经营经验,以及连锁企业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处于中等以上规模或知名度;具有与国内高校合作(在校人数规模不得低于2万人)的经验,并能够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证明。

5.具有线上电商运营经验(能够提供网址、app软件),供应链、物流配送等配套体系完善,在行业内处于中等以上规模或知名度;能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创新应用与服务。

6.能够提供便捷、通用、安全、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以及可靠的赔付保障机制。

7.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8.必须经营超市,具有商品价格优势,线下价格不高于线上价格,针对师生制定特定优惠政策。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要保证商品品种齐全。

9.能够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商品供应保障,具有价格、品质、服务上的优势和良好口碑。

10.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11.对东北大学超市原有职工优先录取,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待遇、合同期限方面予以保障。

12.必须无条件接收现超市的库存商品。

13.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严禁经营或从事动明火餐饮烹饪,餐饮类使用面积不能超过超市总面积的30%。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14.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15.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东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16.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17.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招租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可持新的营业执照参与新的公开招租活动。

三、租金支付、水电费和其他费用

⒈租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缴纳租金。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承租期限三年以上的,从第四年起年租金每年上浮5%。如不按约定缴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信用不合格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物业费、采暖费等。例如:租赁期间房屋水、电费、取暖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沈阳市水、电费、取暖费等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按照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承租人如需安装“一卡通”收款设施,收款设施费用、设施损坏后的维修与更新费用以及新增设施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一卡通”收取资金的管理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承租人承担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劳动保障等费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校方无关。

四、装修要求

承租人必须对现有店铺进行改造、装修,保证201991日开学时,以全新面貌服务师生。且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在环境布置上应与学校氛围、风格一致,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沈阳市及甲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3.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⒈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⒉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⒊租期内严禁经营或从事餐饮烹饪(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相关业务,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做饭。严禁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⒋承租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⒌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⒍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⒎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六、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2.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许可证、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等进行办理。同时应提供与高校合作合同原件,企业出具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和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规问题等情况的承诺书以及该项目的经营方案,含经营模式、装修设计方案、人员安排方案等。

3.此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分包等情况,中标方为直接运营主体,禁止加盟店形式。如经营方案中存在引入第三方合作、联营等情况,必须在投标时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企业的资质。

4.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一旦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旦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5.报名时间: 2019610日至 2019 6 14日。

6.公开竞价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19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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